• - [经典记忆]

    2007-12-19

    来北京之后,搬了三次家,到现在住的这个地方,房租便宜、交通方便,虽不繁华但娱乐设施齐全,就着自己逐渐稳定的心情,我有点喜欢上这个地方。套用《陋室铭》的一段话:房不在大,能住就行;路不在近,不堵就成。斯是陋室,惟吾开心。小风穿堂过,三室加一厅。谈笑有大毛,往来无白丁。

    但我从不称这里为“家”,跟别人说的时候,都是说是“我住的地方”,客厅里人虫混杂,垃圾堆如山,地板沾鞋跟,一米以上是垃圾的气味,一米以下是鞋袜的气味。只有谁带女人回家的时候,才会帮我们整理整理,不过时间长了她们也学会了忍受。自己住的那间屋子里,以前还经常“5S”一下,但随着东西越来越多,越堆越乱,不管找什么东西都要把所有东西翻一遍,也逐渐懒得去规整,有时候躺在床上想想怎么把墙壁装饰一下,但想法一闪即逝,甚至顶灯坏了也不想修,凑合用了半年多的台灯。因为骨子里清楚地知道,这只是我寄居的地方,这里所有的都不属于我,指不定哪天就会打包走人,重新开始去找房、租房、适应新环境。我与这套房子就是情人的关系,我和大毛、小黑一起包下了她,但没能力帮她赎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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